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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线引起的皮肤病及其防治

2000-07-10 来源:光明日报 北京朝阳医院皮肤科主任医师 陈懿德 我有话说

光线对人体皮肤造成的异常反应包括光毒性反应和光过敏反应两种。

当人们在强烈的日光下曝晒以后,暴露在日光下的皮肤出现鲜红色的红斑、水肿,严重的出现水疱,皮肤有疼痛、烧灼感,急性期过后出现脱屑及色素沉着,这就是日晒伤。受到强烈日晒的人都会发生日晒伤,引起日晒伤的光线主要是中波紫外线。

如果人们长期在户外工作,可以造成皮肤的慢性日光损伤,如皮肤松弛,出现皱褶、干燥、粗糙、皮纹加深、色素沉着、毛细血管扩张、角质增生、萎缩等多种皮肤改变,甚至发生皮肤癌变。

上面谈到的急性和慢性的皮肤损伤都属于光毒性反应,任何人接受了过量的日光都会发生这些反应,但是有一种光过敏反应就不是任何人都会发生的,导致光过敏的致病光谱主要是长波紫外线。

光过敏在医学上叫光变态反应,近几年在门诊很多见。患者一般要经过1—2天或更长时间的致敏期才会发生反应。皮疹多发生在被照射的部位,如前臂伸侧、颈部、上胸部等。但也可以发生在没有被照射到的部位。皮肤出现红斑、血疹、风团、水疱、糜烂、结痂等,并伴有瘙痒。这种日光过敏性皮炎主要在春夏季发病,季节性很明显,可以持续数月,愈后有轻度色素沉着。

无论是光毒反应还是光过敏反应都应以预防为主。夏季不要在强烈的日光下曝晒过久,或适当撑伞、戴遮阳帽、穿长袖衬衫等。暴露部位可以涂些遮光剂,如5%对氨基苯甲酸酒精、5%二氧化钛乳膏、氧化锌糊剂或10%萨罗软膏等。

如果已经发生了日晒伤或光过敏性皮炎,在急性期有红肿时,要用3—4%硼酸液湿敷,一日2次,每次20—30分钟,湿敷后涂少量氧化锌糊剂或尤卓尔等激素类霜剂。如果发生水疱或糜烂,应在皮肤科医生指导下用药,及时控制病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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